馬來西亞投資政治環境
馬來西亞實行君主立憲制(君主立憲制又分為二元君主制和議會君主制,馬來西亞屬于議會君主制)。是君主立憲議會民主制的聯邦國家。馬來西亞的國家元首稱為馬來西亞最高元首,而政府由國會下議院最大黨或聯盟所組成。
一、馬來西亞最髙元首
由九個州的世襲蘇丹輪流擔任,任期5年,不得連任。最髙元首委任下議院多數黨領袖為總理,并根據總理提名任命內閣部長、聯邦法院院長、總檢察長、武裝部隊總參謀長、選舉委員會主席及委員、國家審計長等國家重要管理人員。最高元首在行使其各項權力時,也需要考慮內閣總理的建議和決定?,F任最髙元首哈利姆(TuankuAl-HajAbdulHalim)此前為吉打州蘇丹,2011年12月13日成為馬來西亞第14任最髙元首,2012年4月11日正式登基。
二、馬來西亞上議院
共有70名議員,由全國1樸州議會各選舉產生2名,其余44名由最髙元首根據內閣推薦委任(其中吉隆坡聯邦直轄區2名,納閩、布城聯邦直轄區各1名),任期3年,連任不得超過兩屆,且不受國雜散與否的影響。上議院設議長1名和副議長1名?,F任上議院議長阿布扎哈(TanSriAbuZaharbinDato'NikaUjang),2010年4月26日就任,2013年5月21日獲得連任。
三、馬來西亞下議院
由222位民選議員組成,通過每五年一屆的大選產生,下議院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獲得組閣權。下議院議長從下議院議員中選舉產生?,F任下議院議長班迪卡阿敏(TanSriDatukSeriPanglimaPandikarAminbinHajiMulia),2008年4月28日就職,2013年6月在國會選舉中獲
得連任。
四、馬來西亞行政機構內閣
馬來西亞最髙行政機構。內閣由總理領導,所有內閣成員必須是國會議員,最高元首根據總理建議委任內閣部長和副部長。內閣向國會負責。本屆內閣產生于2013年5月,納吉布連任馬來西亞總理。新內閣從原有的25個政府部門減至24個,正副部長人數減少11人。2015年7月,納吉布總理宣布改組內閣,任命內政部長扎希德接替毛希丁為新任副總理,并更換多名部長和副部長。
五、馬來西亞主要黨派
目前,馬來西亞注冊政黨有40多個,分為執政黨聯盟和反對黨聯盟。執政黨聯盟即國民陣線(NationalFront,簡稱國陣),主要由馬來民族統一機構(TheUnitedMalaysNationalOrganization,簡稱巫統)、馬來西亞華人公會(MalaysianChineseAssociation,簡森馬全公會;)和馬未西亞命度人國大黨(MalaysianIndianCongress,簡森印舍人國大黨)#14個政黨組成。反對黨聯盟,即人民聯盟,主要由人民公正黨、民主行動黨、伊斯蘭教黨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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